南都訊 記者塗峰 通訊員粵社宣 公益機構接受的社會各界捐贈資金交由銀行托管———昨日,全國西服深化社會體制改革研討暨“加強社會建設 創新社會治理”(廣東)年會繼續召開,在廣東的專題論壇上,來自社會組織的代表壹基金秘書長楊鵬就如何監管社會組織的問題,做出上述建議。
  論壇上,來自政府部門的代表與來自社會組織的代表圍繞“建設現代社會組織體制”的主題,展開了討論。如何監管社會組織?“監管社會組織的核心,就是監管社會組織的錢。”壹基金秘書長楊鵬說,目前,壹基金有大量的小額捐助人,他們對自己錢如何被花掉,有著很高的監管積極性,部分捐助人甚至親赴項目實施現場瞭解捐助資金使二胎用情況。在資金管理上,壹基金的資金由招商銀行托管。
  楊鵬建議,所有公共捐助的社會組織的資金管理,都交由銀行托新成屋管。由於銀行嚴格的審查制度,每年會出具清晰的托管報表,社會組織的資金去向就很容易進行監管。  (原標題:“社會組織的資金可由銀行托管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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