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特約評論員歐陽晨雨
  價格聽證會,不能“未審先定”,損害應有的民意性與科學性。有關部門應站在中立位置上,公平審視爭議雙方博弈情況,進而做出“漲”或“降”的決策。
  稻花香里說豐年,聽取漲聲一片。近年來,全國各地關於天然氣、出租車起步價、景點門票等聽證會,大大小小也開了不少,“逢聽必漲”似乎成了一個難以打破的怪圈。不過,在社會各界的高度關註下,近期的哈爾濱機場高速公路收費降價調整聽證會卻破了天荒,最終以88%的聽證代表同意調價方案落幕。
  機場高速公路收費降價,對於往返機場的老百姓來說,顯然是件好事。近年來,黑龍江省物價部門接到不少新聞媒體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以及市民、網民、出租車司機、游客等的建議和意見,認為機場高速收費標準過高,提出要降低收費標準。如今,有關部門順應民意召開聽證會,收費價格降幅25%的方案得到多數通過,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息公眾的憤懣。
  其實,對於風口浪尖上的機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而言,這也是一個可接受的結局。一方面,企業以降價的實際舉措回應了政府和民眾要求,體現了民生領域收費的公益性。另一方面,按照目前方案計算,到2030年還清貸款本息後,仍可實現利潤1600萬元,成本利潤率為0.71%。也就是說,企業仍有錢可賺。
  但令人遺憾的是,這個聽證會仍像是一場按照既定劇本推進的演出。聽證會之前冠以的“降價調整”,早已為這場政府部門預設的傾聽民聲會議定調。面對政府手中的權力“指揮棒”,只要還有一定利潤空間,企業自然不會違逆政府“想法”。作為大多數的民眾,面對一個不算太理想卻也有所讓步的方案,在無力改變的情形下,也只好舉雙手贊成。
  由此造成的局面是,聽證會上雖然錶面上風平浪靜,沒有以往面紅耳赤的爭執,但背後的質疑聲和反對聲仍絲絲入耳。企業一口咬定長期虧損,民眾仍嫌價格太貴,加之“秘而不宣”的機場高速收費情況、固定不變的收費方案,以及綜合監管手段的欠缺,為已經結束的聽證會又埋設了新的不安的伏筆。
  行政聽證會,設置這項制度的目的在於,導入“司法審判模式”優化政府決策。如果說,法庭審判之前,法官便已就案件是非曲直、當事人有罪與否等已經有了答案,那麼審理過程不過是掩人耳目。價格聽證會也是如此,不能“未審先定”,損害應有的民意性與科學性。有關部門應站在中立位置上,公平審視爭議雙方博弈情況,進而做出“漲”或“降”的決策。
  相關報道見A18版  (原標題:聽證會不能“未審先定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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