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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 項目概況
  該項目位於未央區太華北路以東,鳳城三路以南,鳳城二路以北。項目用地宗地編號為QJ10-8-423-2,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,凈用地面積23333.3平方米。
  二、 規劃設計條件調整
  原指標: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,規劃用地面積23333.3平方米,地上建築面積≤81666.55平方米(其中,住宅建築面積≤80766.55平方米,配套公建建築面積900平方米),地下建築面積25500平方米,容積率≤3.5,建築密度≤20%。
  擬調整指標: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,規劃用地面積23333.3平方米,地上建築面積≤81666.55(其中,住宅建築面積≤66716.55平方米,配套公建建築面積900平方米,商業建築面積14050平方米),地下建築面積35041平方米,容積率≤3.5,建築密度≤30%,停車位887輛。
  如對公示事項有異議,請相關利害人於2014年1月21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向西安市規劃局(大明宮)反映,公示時間為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9日,聯繫電話:029-86708254。
  西安市規劃局(大明宮)
  2014年1月5日  (原標題:關於西安風追司馬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“曼蒂苑”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調整的公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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